关于申请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人才引进跟踪

2017-12-25 16:18

各县区科技局、有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平台接受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请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支持额度

支持对象为在市科技云平台申报过2017年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并经业务处室审核通过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在市科技云平台申报过2017年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计划,并经业务处室审核通过的企业。

未申报过对应计划的企业在创新券系统中没有申请对应创新券的权限。创新券支持额度最高为30万元。

二、申请方式与申请时间

1. 注册进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库

未注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请参照济南市科技局网站《关于征集济南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通知》完成入库工作。

申报过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计划的大型企业由技术支持预设生成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完成信息维护工作。

入库申请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2. 经公示通过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登录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平台(http://cxq.jnsti.gov.cn),在线填写创新券申请表,领取对应的创新券。

申报过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计划的大型企业凭借预设生成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平台(http://cxq.jnsti.gov.cn),在线填写创新券申请表。

三、发放

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县区科技局初审、市科技局业务处室(与云平台申报科技计划的业务处室一致)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发放创新券,至当期该类创新券发完为止。

四、注意事项

1、立项济南市级科技计划、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成功申请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的,同一年度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

2、企业领取到创新券后,应于30日内在市科技计划云平台签订科技计划合同,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签订网址为http://119.164.252.194/prg/,操作说明在该网址“管理办法及文件”中下载。项目执行完毕后应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创新券在项目验收后兑现。

五、联系电话

     1、技术支持: 66608809

     2、业务处室: 高新处66608805、农社处 66608812、成果处66609919、法规处66608820

    3、政策解释:66608803

 

附件: 2017年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企业计划申报名单

 

项目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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